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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超生儿落户不用“亮罚单”会助长超生吗?

[摘要]新华网南昌4月27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袁慧晶高皓亮)4月1日起,江西省南昌市开始执行落户新规:计划外生育婴儿办理户口不再需要携带准生证和社会抚养费的缴...

  新华网南昌4月27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袁慧晶 高皓亮)4月1日起,江西省南昌市开始执行落户新规:计划外生育婴儿办理户口不再需要携带准生证和社会抚养费的缴费证明,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落户。新规让新生婴儿落户与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脱钩”,引发媒体和网友的高度关注,有网友甚至“喊话”张艺谋:“快去南昌生孩子”。

  多数人为新规叫好,肯定其人性化和进步的一面;但也有网友提出疑问:超生儿落户后,社会抚养费还要交吗?超生儿的户口本上会不会有特殊标记进行区分?新规会不会助长超生现象?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社会抚养费还要交吗?

  根据新规,父母有一方为南昌户籍的超生户、“黑户”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手续就能顺利办理户口落户。而新规执行以前,新生儿在南昌落户还需要携带准生证和社会抚养费的缴费证明。

  据当地媒体报道,4月1日当天,南昌市户政部门共为2800多人落户,是平常的好几倍。记者了解到,其中不少超生户是因“误读”新规而赶去落户的,他们以为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了。

  在南昌一家建筑公司上班的刘女士就是如此。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她,于去年4月份再得一子,成为一名超生户。在以前,给超生婴儿上户必须携带社会抚养费的缴费证明,而她不想缴纳这笔费用,所以没有去给孩子上户口。

  “这次听说超生的能直接上户口,就过来看看。”刘女士说,但来了才知道,超生儿可以上户口不假,但社会抚养费还得照交,只是缴费顺序变了而已。

  “上户口和超生是两个不同事情,不应混在一起。”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处长涂荣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便是办理了新生婴儿落户,也要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因此,新政执行后,南昌的超生户在给孩子上户后,仍需在一个月时间内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逾期拒不执行,计生部门可通过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超生儿户口上会有特殊标记吗?

  南昌市公安局方面此前曾表示,实施新政是为了解决多年来因公安和计生部门协作而形成的众多新生婴儿未及时落户的问题;主要是考虑到新生婴儿因超生迟迟未落户,可能对其成长造成较大影响。

  但很快有另一种说法传出:“这些超生孩子虽然可以上户口,但户口本上会盖上"超计划生育"的大红印章,以示区别。”

  有网友对此表示:“假的,别自己吓自己!”还有网友说:“就算真有也不碍事,这年头户口本又不是天天要用。”那么,超生儿户口上真的会有特殊标记吗?更有网友认为:“落户新政本就是为了更加平等,真要加盖了特殊印记,岂不是将歧视扩大化了?”

  南昌墩子塘派出所所长吴斗果对此回应称,无论超生与否,新生儿从出生开始就平等享有公民身份,不可能出现“区别对待”。

  家住南昌市南昌县塘南镇的刘大爷在4月8日为超生的双胞胎孙子办理了户口。刘大爷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户口本。记者看到,超生双胞胎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上,并没有出现任何“超计划生育”的字样。同样,在刘女士的户口本上,也没有多出不该有的印记。

  会不会助长超生现象?

  此外,还有网友担心,没有了户口做“筹码”,计生部门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的难度会加大,新政会不会助长超生现象?

  专家对此表示,超生现象与能否落户并无直接关联;相反,新政还把原先不那么规范的行政行为变得规范起来。

  一来在超生行为中,人的主观意愿较强烈。比如,因受传统思想影响,农村家庭的非计划内生育大多是为了传宗接代,一些农村妇女甚至会超生到生出男孩为止。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李建民指出,计划外生育的孩子一直都是交钱就能落户,计生处罚本来就是滞后的,“不好说能对超生行为发挥多少遏制作用。”

  二来户籍制度与计生处罚“脱钩”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大进步。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涂书田认为,过去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户口办理捆绑在一起的做法,其实属于不规范的行政行为。李建民认为,新政既保障了公民平等拥有户籍的权利,又简化了为超生儿上户的流程,“总体来说正面影响更大”。

  有关专家表示,人们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抵触不会因为“先上户再罚款”就消失。社会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其用途和去向仍要公开化、透明化。

  作者:袁慧晶 高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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